至诚山东•“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研讨会——山东睿扬站
2017-09-22 浏览次数 : 评论 : 20次
2017年9月22日,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与睿扬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的“睿扬资本汇(第一期)‘暨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研讨会”在睿扬律所大会议室成功举办。
研讨会由睿扬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王德勇律师主持,特别邀请了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秘书长孙佃民、山东地矿控股总经理刘庆喜、鲁信创投风控部长荣辉、山东海量投资董事长商雪梅、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合规风控负责人孙鹏、北京乐贷信息总经理徐磊、山东师范法学教授曲冬梅等嘉宾出席会议,与会单位还包括山东黄金创投、济南科技风投、山航集团、鲁银投资、省财金资本、、山东万途律师事务所、省财金融资担保、北京易科汇、国信证券等40余家机构高管人员、风控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研讨会主要围绕三个环节展开,包括:背景解读环节,介绍《暂行条例》立法背景;主题发言环节,业内专家分享意见建议;研讨交流环节,与会嘉宾研讨交流。
会议伊始,由王德勇主任与协会秘书长孙佃民向各位嘉宾分别致词,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为研讨活动奠定了基调。
背景解读环节,由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睿扬兼职律师李岚红老师抛砖引玉,围绕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现状、私募基金行业监管体制、现行监管法规和规定等方面对《暂行条例》的立法背景进行了详细介绍,就《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多个条款作了深入解读,并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建议。
研讨会主题发言环节,由来自业内的专家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分享了意见和建议。其中王德勇主任就条例中存在的不完善地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对如何修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特别是对部分条例表述不周严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睿扬律所的刘然律师也分享了从实务工作中获得的经验,特别是对条例的第二条、第七条第三款、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等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研讨交流环节。首先,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孙鹏就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法律责任的界定方面发表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山东师范大学曲冬梅教授从监管理念出发并结合美国私募基金的监管方式,谈到了现行私募基金的监管应当采取宽松、鼓励创新的方式,而不应该过于严苛,鼓励创新应赋予相应环境,而不是片面的给予基金管理人监管的枷锁。
鲁信创投风控部荣辉部长认为《暂行条例》并未涉及母子基金、穿透核查等方面的规定,仍需进一步完善,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海量资本董事长商雪梅认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国家法律条文、政策的规定和支持,也需要各个私募基金管理人从内部做起,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规范化经营。
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规划与投资管理部郭才森经理认为本次研讨会不仅仅要立足于发现问题,还应当就条例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思路及办法,对于例如其对条例的第7、8、49等条款分别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发表了改进意见。
乐贷金融徐磊总经理首先介绍了自己公司的业务情况,并就自身接触业务面临的困境对私募基金的发展提出了看法。
最后,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孙佃民秘书长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秘书长高度评价了此次研讨会的价值和成果,认为与会人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应当认真全面总结研讨会各位专家、学者、行业高管的意见报送国务院法制办,以期完善该《暂行条例》。
本次研讨会,不仅让与会嘉宾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加深了各个机构之间的交流,为私募立法建言献策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更体现了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为会员单位、为行业机构甚至省内私募基金行业提供一个反馈的平台。